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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院获评全省“十佳和谐机关”

  发布时间:2016-12-12 10:34:07


    近日,第六届黑龙江省“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发布会在哈尔滨市举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评“十佳和谐机关”,成为全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龙江优秀精神”新典范。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为获奖单位颁奖。

    自2008年起,黑龙江省已经连续举办六届“六个十佳”和谐单位(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9家单位联合组织开展,历时6个多月,经广大群众通过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广泛投票,从120家候选单位(家庭)中,评选出和谐机关、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村屯、和谐校园、和谐家庭6个系列的龙江人心目中的“十佳”。黑龙江高院成为省直机关中唯一入选单位。

    “执政为民,把服务的宗旨化为具体的行动,情牵百姓,把政府的温暖化作人间的春风。”创建评选活动组委会在颁奖时对“十佳和谐机关”作出这样的评价。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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