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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区法院五个节点“提速”办案

发布时间:2012-12-12 21:52:15


梅里斯区人民法院认真开展“审限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审限管理不能仅停留在“不超审限”层面,更要着眼于如何在法定审限内“缩短审限”,通过狠抓五个节点,努力缩短办案周期。

      本院重点规范审限管理标准,针对审判流程各节点的职责、时限和衔接要求,提出要抓好五个节点:一是以绝对期间值考核审限,将每名干警、每个业务庭的审限绝对平均值作为管理、考核、通报项目;二是明确审限延长的法定情形,固定延长审限事由;三是内定调解工作期限,并按规定进行申请调解期限审批;四是对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实行业务庭案件承办人、技术室案件承办人联合督办制,督办记录附卷备查;五是对内定审限、法定审限、延长审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实行庭长、分管副院长、院里职能部门三级催办制,将审限管理跟踪到每一个庭、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审判员、每一位辅助人员身上,确保司法程序的高效有序运转,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

      今年以来,本院新收案件无超审限案件发生,平均审限同比缩短7.5天,办案效率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殷德山 芦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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