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
君子如兰
在我们国家,“公民”这个词,对于全体公民来说,曾经相当陌生,并且直到现在也未见普及,它的使用率也低得几近于无。
最早看到“公民”,是少年偶尔翻阅读了前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的诗集,他的诗中“公民”很多。但公民是什么呢?我想当然地理解为我们中国人所说的群众、人民或者老百姓。后来我又在郭小川的诗歌中,罕见地发现了“公民”。
何谓公民?辞典的解释是:“指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原来,公民是和法律在一起的,它是和权利和义务在一起的。它更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词汇。在法制国家,公民一词,是应该合理合法地深入人心,广泛使用的,没有这些,建设法制国家不就成空话了吗?
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今天,“公民”还不知道“公民”是怎么回事,应该是很奇怪的。虽然我们大力宣传构建法制社会,建设法制社会。然而,我们为什么却忘记了让“公民”进入公民心中呢。在当前,“公民”的使用率,仍然不能与“群众、人民、老百姓”这些称呼相提并论的。
为了便于比较,我查了“人民”,辞典说:“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我又查了“群众”,辞典说法有两种:一是泛指人民大众。二是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人。我又查了“百姓”这个词,辞典说:人民(旧时区别于“官吏”)。
任何一个词汇,都有它的特定含义。也有它特定的使用环境。而代表大多数人的词汇,因为社会历史的不同,也可以分为多种表述词。“百姓”“人民”与“群众”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是同义的,只不过是涵盖范围有区别。与这几个词相区别的“公民”一词,则具有法律的内质。
“公民”这个词,是不是外来,我不想考证。在中国因为相对陌生,对于和“公民”相关联的知识也自然是陌生的,比如对法律的陌生。中国的法制建设,相对于西方国家还很落后。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是“家天下”的社会,是皇权的社会,是官本位的社会,当然也是仁义礼治信的社会,更是一个很重人情的社会。对法律,是不重视的,更不要说什么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了。
现实的中国,法制建设依然是任重道远。我们虽然制定了许多的法律,可实施,仍然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情与法相纠缠,权与法相勾结,在一定范围内还很严重。我们的社会,仍然存在政府文件大于法,政府官员蔑视法律的问题。我们的社会,公民的权利依然会受到挑战,依然会遭到践踏。
公民社会就是法制社会。公民一词的广泛使用,会促使广大公民把权利和义务放在心中。而不只是一个称呼。建设法制社会应该强化“公民”,强化公民意识,让全体人民都深刻地了解、理解“公民”的含义。
“公民”是人权享有者,是权利和义务的拥有者。只有高举公民的旗帜,才能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强调“公民”,就是强调法制,就是强调权利和义务;强调“公民”,是法制、文明、民主、进步的必然要求。我希望看到这样一种景象,淡化百姓的称呼,强化公民意识,使广大的人民都时刻记住,自己即是国家公民中的一员,是有权利和义务的,享有人权的公民。
法律与道德
君子如兰
法律当然不是万能的,如果是,就不需要道德了;道德也不是万能的,如果是,还要什么法律呢?所以,以德治人与以法治人是相互补充的关系。法律的出现,一定是因为道德靠不住;道德的守护,一定是因为法律的不能完全包容。法律是道德的强制弥补。道德又是法律的感性触动。一个社会,法律和道德是约制人行为的底线。
维护法制,是因为有人破坏法法律;维护道德,是因为有人无视道德。因此,只有以法治国,以德治国,才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双轮,使悖离法律和道德的一切人、团体、组织在法律和道德的双轮下被压得粉碎。
人是应该敬畏法律的。因为法律有至高无上的威严。无视就会可能触犯,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是应该敬畏道德的,因为道德是人性的底线,冲破这底线,人将不再是人。人只有在敬畏中,才能成为遵循社会规范的人。
法律是外在的强加,道德是内在的需要。法律是严厉的,道德是自觉的。法律是强制人成为符合社会规范的人,道德是人自我要求成为符合人性规范的人。心中有法律和道德。是人在社会上一切行为的保障和制约。遵守,即保护了自己,也同时保护了他人。只有法律意识强化,道德水准提升,才能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
为什么有人会违法,为什么有人会违反道德?因为在这些触犯者心中,有可以替代、轻视法律和道德的东西存在。是什么?是权力、财富、是贪欲、是贫穷。归根到底,是利益驱动。一切恶之花,都盛开在无视法律与道德的范围内;在无限的私欲中,法律和道德不在这些人的视野里。
30多年的改革开放,法制国家的建设,我们依然看到违法背德的人或事层出不穷。这说明法治与道德的建设或培植何其艰难。人性不可靠,良心会改变,利益才是永恒;法律不完善,法官会失误,公正会遇挑战。这就是现实社会法律与道德的负面表现。
法律和道德是约制人的底线。维护人的生存的底线,维护人的基本人权,是实现法律和道德的基本要求。如果突破了,就会出现铤而走险,谈法律或道德都无意义。
然而,对那些执法者,对那些当权者,对那些财大气粗者,对那些蔑视者,如果触犯了法律和道德,应该给予严厉制裁和谴责,原因在于,唯此才能说明法律的力量,道德的力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普通公民安分守己、安居乐业的前提下,他们的生存与发展不会受到阻碍,是不会触犯法律和道德的。而当权者、执法者、富豪们因其对社会的广泛影响,必将成为法律与道德特别关注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