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走进敬老院,只为圆老人心愿
发布时间:2017-11-09 15:40:04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谋幸福,需要身体力行。11月8日,梅里斯区法院民二庭法官现场办案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既妥善解决了家庭矛盾,又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原告王某现年87岁,已不能独立生活,现生活在敬老院。被告多某现年81岁,二位老人再婚已13年。经与多某及子女沟通后,多某表示同意与王某离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年迈体弱,行动不便,倘若让双方到庭参加诉讼,势必增加双方及家人的负担,为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充分体现司法人性化,使双方当事人满意,承办法官决定带被告一同到原告处调解此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与双方耐心沟通,释法明理,让双方充分表述各自意愿,化解双方心结。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在聊天中,王某表示经过法官周到细致的工作,了却了他的心愿。并对在场的人说:“你们确实是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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