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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法院实行陪审工作记实制度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2-19 17:22:23


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亲和作用和化解社会矛盾的独特魅力,进一步调动其参与陪审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考核水平,今年以来,梅里斯区法院积极探索新路子,并建立了严格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记实制度,抑制了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的发生,同时还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较好。

    该院规定民商事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全部实行人民陪审制,实行陪审一案一工作记实制。对于参加庭审的人民陪审员,陪审前,必须到院里统一领取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写实记录记录本,详细记载自己每陪审一起案件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案件评议情况,尤其是全程参与调解的情况及结果,对于判决的案件,还要记录案件回访的情况。每一个程序都由主审法官进行评判决并签字确认。在案件终结时,由庭长核对签字进行确认。庭长签完字后,报院审管办进行备案;报院政工科,作为发放陪审补助的依据,并作为年末考核和评优的标准。

    实行了严格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记实制度,极大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性,提高了陪审的能力,提升了陪审质效,并强化了人民陪审员陪审的责任心。

责任编辑:殷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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