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里斯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调研情况
发布时间:2012-12-19 17:24:35
陪审员的工作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在审判工作中发挥作用突出。我院案多人少矛盾相当突出,有时一名法官一天要开三、四个庭,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合议庭的组成只能靠人民陪审员来参与,才能正常开庭,从这个角度讲,人民陪审员在我院案件审理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在调解工作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在开庭过程中都能按时参加审判活动,主动帮助法官做好调解工作。由于陪审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在某些领域具有专业知识,更主要的是由于人民陪审员的身份,他们的调解工作更易于被当事人接受,从而达成调解协议。
(三)在文书工作中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我院每年受理各类案件近万件,文书工作非常繁重,人民陪审员在譬如装订、送达等工作环节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责任编辑:殷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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