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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层法院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8-09-18 09:08:44


一、基层法院文化的概念和内涵

  法院文化是法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凸现法院特点并得到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物质载体的总和。基层法院文化渗透在基层法院的一切活动中,它是一种文化现象和管理理念,是以管理为目的的文化和以文化为载体的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灵魂所在。

   基层法院文化主要表现为:一是精神文化,指法院在审判、管理、组织活动中形成的独具法院特征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二是行为文化,指法院群体在审判活动、教育培训、文体娱乐和人际交往中产生的活动文化等;三是物质文化,指法院的建筑、设施和装备以及包括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着装、法庭的布局和装饰、法槌的使用、工作环境等;四是制度文化,指法院在从事审判活动、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与法院司法精神、价值观念等意识形态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等。

   二、基层法院文化的特性及功能

  基层法院文化是基层法官这一特殊群体所共有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以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它具有以下四个特性、四大功能:一是主体性。二是法律性。三是精神性。四是渐进性。基层法院文化作为上层建筑中社会意识形态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快推进基层法院司法文明、实现文化兴院、实现法官队伍自身科学发展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价值。基层法院文化具有导向功能、凝聚功能、约束功能和激励功能。

   三、当前基层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法院文化及其建设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法官由于对法院文化内涵的认识还不够全面、准确,对法院文化作用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到位,认为只要加强政治和业务方面的学习,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就可以了;还有的认为开展法院文化活动是对正常审判工作的冲击,是浪费时间,是不务正业;也有一些人认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美化环境、建设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是搞花架子、是形象工程等。

   (二)法院文化建设存在简单性、功利化的倾向,缺乏精神内涵。有的基层法院把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等同于机关环境的美化和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一味强调发展机关环境和娱乐文化,离开了审判机关的精神文化建设,这样,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了文化建设的意义。

   (三)文化建设形式单一,载体不够。 

  (四)基层法院文化特色体现不明显。法院文化既有共性一面,也应有其鲜明的个性,这正是基层法院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法官队伍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在。 

    四、加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以解决: 

   (一)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塑造法院精神文化灵魂

  精神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之处,它能决定和影响着法院物质文化、行为文化与制度文化,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也是激发法官队伍事业心和责任感的内在动力。 

   1、注重提炼法院精神内核。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核心,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本质,融合现代司法理念,结合所在法院的发展历史、所处的地理人文环境、法官群体的思想状况,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出符合本院发展、能够凝聚人心、体现现代人文关怀、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精神内核。同时,要采取“院训”等具有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形式,将基层法院文化的精神种子播种于法官心间,将法院文化的精髓渗进法官的血液,获得法官的内心确认,从而自觉将其作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2、注重培育法官职业精神。要增强法官尚法亲民的职业理念,依法办事,坚持以法律的价值标准、用法律的思维和逻辑观察、分析和解决矛盾纠纷。要培养法官树立法律至上的信念,以法为上,崇尚法治,严格用“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指导审判工作。要提高执法为民的职业意识,把审判工作扎根于民众的支持和信赖之中,在执法中,体现出对当事人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人格尊重,体现出亲和力,体现出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和公仆作风。要大力营造团结务实的职业氛围,引导大家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敬业奉献,昂扬向上,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3、注重创新精神培养方式。要联系法院实际,采取多种文化形式把精神文化要求贯穿于法官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受到教育和启迪。抓好普遍教育,采取系统学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法官进行理论灌输。抓好个别教育,采取纪检监察、警示教育、整改提高等方式,使思想引导与法纪措施相结合,教育法官遵守道德规范,守住道德防线。抓好教育引导,引导法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通过法官精神的培养,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二)注重行为文化建设,提升司法为民形象

   1、搭建理论学习平台,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考促学,从理论学习入手,依据《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制定《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学习课程运行表,明确每月学习内容和考试范围,规定每周五为法官政治业务理论学习日,每半月理论测试一次。院领导干部要与法官同学习、同授课、同考试,并与其他审判业务骨干组成辅导组,做好专题讲座。严肃学习纪律,健全和完善学习、考勤、补课、述学和述评制度,确保时间上学够、内容上学透,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2、搭建教育疏导平台,强化思想引导。坚持用事业凝聚人心,用精神鼓舞人心,用情感滋润人心,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认真落实每月一次专题政治教育,着力解决“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立场问题。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法院文化对于队伍建设的引领、促进、激励作用,不断增强法官队伍的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责任意识,忠于职守,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利”的诱惑,警惕“色”的腐蚀,排除“情”的干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心贴心、面对面、实打实,实施疏导方针,用大道理管小道理,提高广大法官思想政治觉悟。注重情理交融,重视解决大家的实际问题,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把思想上的严要求与生活上的送温暖结合起来。创建文化氛围,在审判区、办公区张贴廉政文化挂图和警言警句,建设廉政文化大厅,组织徒步行军、体育竞赛、书法摄影展评、演讲比赛,丰富法官精神文化生活。 

   3、 搭建岗位培训平台,强化教育培训。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法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和大局观,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因地制宜开展以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文书制作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调处纠纷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把学习实践司法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干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实际行动。开展法律文书评比,努力提高法官的写作水平。开展庭审记录技能竞赛,提高庭审笔录的质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每月对各庭室生效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定期通报。开展司法宣传活动,鼓励干警撰写调研文章,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综合素养,增强司法能力,提高文化品位。

   (三)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塑造良好司法形象 

   1、精心构造物质载体,彰显法院文化底蕴。在建设审判法庭、办公场所时,都应紧紧围绕法院的精神文化内涵来进行。要合理设置图书资料室、理论学习室、电教室及文体活动中心,确保文化建设学习有园地、活动有场所。审判法庭是向社会公众展示法院精神的主要窗口,要做到威严庄重、布局合理、设置完善,外观造型上要体现“沉稳大气”,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敬畏和尊崇之感。在外观设计上突出庄重与威严的特色,向人民群众传递一种浓厚的法文化气息。

  2、考虑文化因素和法院自身特点,秉承开拓创新精神。在改善审判执法环境中,要结合新形势随时补充新的内容,增添新的亮点,以不断丰富充实法院文化的内涵,使法院文化建设永葆生机与活力。法院基础设施是法院文化的物质载体,优雅的工作环境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使人心情舒畅、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法官们会时时处处感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会提高对审判职业的认同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激发广大法官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3、规范法官司法礼仪,培养公正廉洁执法形象。依据《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司法礼仪规范,细化行为标准,监督礼仪养成,强化业外监管,并将规范落实情况列入干警年度考核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容。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制定《司法礼仪暂行规定》,要求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司法礼仪,使用文明用语,争做公正廉洁执法的模范。以此同时,建立健全《不当司法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从立案审查、庭审阶段、诉讼调解、文书制作、执行和信访等方面对法官作出具体规定,实行无为司法问责、行为不当追究责任制。此外,还应建立周督察、月结案、案卷评查、涉法信访等项通报制度,加强监督监察,确保不当司法行为的查处到位。

   (四)创新制度文化建设,树立现代管理理念 

   法院文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管理理念,法院制度文化凝结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对于培养法官群体意识和规范干警道德行为有着重要的作用。

   1、建立健全文化建设机制,夯实组织基础。法院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法院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积极倡导,躬身实践,推动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基层政工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参与文化建设的独特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稳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倡导人性化管理,发挥制度的道德制约作用。要高度重视干警在审判实践和法院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做到理解人、尊重人、关心人,尽力创造条件满足干警的物质与精神需求,努力营造崇尚法院精神、增强职业光荣感的良好氛围。

  2、强化审判管理,提升规范意识。在案件流程管理上,抓好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合议、裁判、执行、案卷归档、案件评查等各个阶段,严格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审判案件;在审判质量管理上,抓住充分举证、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充分说理等环节加强管理;在审判效率管理上,建立案件质量通报、目标量化完成通报制度,保证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力争缩短审理周期,达到收、结、存案良性循环。

  3、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创优意识。把岗位责任目标和量化考核作为管理的主线,抓班子、带队伍、强教育、重培训。通过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不断强化事业心、责任心;通过领学、自学和传帮带等方式,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通过落实督查通报、法官形象通报制度,营造爱岗敬业、崇尚公正的氛围,提升法官工作热情。

   4、强化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从建章立制入手,规范办公秩序、环境秩序、生活秩序,保证审判、执行工作正常运转;从教育、督查、考核入手,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养成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从加强业务训练入手,提高业务技能,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从有效配置财力物力入手,不断提高物质保障能力;从强化值班管理入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应对措施得力;从完善电子档案入手,对诉讼档案逐卷扫描,形成电子档案,实现网上调阅档案。

   5、强化量化管理,提升效率意识。坚持全员考核原则,实行综合性考核模式,对法官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坚持动态与静态考核相结合,将月考核与季考核、半年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推动法院工作全面、稳步发展。

   总之,基层法院的文化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教育和引导干警坚定崇高的革命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形成共同的价值追求,遵守共同的行为准则,全方位提升人民法院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以及制度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基层法院“大文化”,实现审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努力开创廉洁、公正、高效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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