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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法院刑事法官执法为民受到赞誉

发布时间:2018-09-27 09:02:03



     近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达呼店农民冯某某、卜某某一行四人来到梅里斯区法院刑庭,把一面:“护弱者灵活执法有公道、判邪辩不失原则显尊严”的锦旗送到法官杨晓华、张桂秋手中,感谢他们秉公办案、执法为民。

     这件困扰冯某某等被害人家属两年多的案子在刑庭法官的多次调解下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据悉,2016年1月18日7时50分许,被告人马某某驾驶奥迪牌小型轿车,沿齐甘辅路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梅里斯区共和镇兴合农场附近时,与对向高某超速驾驶的北京现代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高某及其车内乘员四人死亡、马某某等四人轻伤的后果。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某和高某负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家属均情绪激动,对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交警支队复核结论及省交警总队的核查意见不服,长期到各部门上访。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经过承办法官及庭长的多次耐心调解,被告人马某某与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了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最终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情节,梅里斯法院认定被告人马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缓刑。

    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冯某某、卜某某等人为表示对刑庭法官的感谢,特意送来了锦旗,赞扬刑事法官热情高效、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和清正廉洁、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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