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预决算公开

 

重庆:124名“老赖”因涉嫌拒执刑事犯罪受审

发布时间:2018-10-15 10:03:06


针对情节严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正成为人民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的重要突破口。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全市法院共审理拒执犯罪刑事案件79件124人,已判处拒执罪16件16人,另有15件17人在进入刑事审判程序后因被告人自觉履行义务而被起诉人撤回起诉。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苏福介绍,重庆高院与公检机关统一拒执犯罪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标准,积极构建公诉追究拒执刑事犯罪齐抓共管格局,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正逐步形成。

  除通过刑事公诉追究拒执犯罪外,重庆法院还加强了拒执罪刑事自诉工作,引导执行申请人提起拒执刑事诉讼。全市法院今年1月至9月共审理以自诉方式追究拒执犯罪的刑事案件58件97人,其中追究拒执罪5件5人,有15件17人因被告人主动履行义务自诉人撤回自诉。

  在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被执行人重庆某塑胶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某明知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仍指使他人将本应进入公司账户的资金转移至他人账户,以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致使法院生效裁判无法执行。该案线索经合川区人民法院移送至合川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合川区人民法院最终对被告单位塑胶有限公司判处罚金10万元,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