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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法院规范执行时限提高执行效率

发布时间:2012-12-20 16:32:08


梅里斯区法院制定了《执行流程时限规定》,从立案到结案,每个流程完成时限都有具体规定,并在执行大厅公开,立案后当日移交卷宗,承办人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承办人应在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为强化执限意识,流程监督员每天通过网络对执行案件的执限情况进行监督,对临界执限的,发出警示通报,提醒院局领导和承办人严格遵守执行流程。通过时限规定,极大地鞭策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有力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殷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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