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管理工作,严格把关人民陪审员选人用人机制,保证陪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参审案件质量和陪审效果。根据《黑龙江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梅里斯区人大确定增补31名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梅里斯区司法局通过人民团体推荐、个人申请、随机抽选三种方式确定范无际等31名同志为梅里斯法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审查,范无际等31名同志符合人民陪审员任命条件。
12月25日上午,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命范无际等31名同志为梅里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颁发任命证书后,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当好人民陪审员当作一种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积极参与庭审,用心研究案件,善于总结经验,努力有所作为,努力成为一名司法公正的执行者、监督者,司法为民的参与者、见证者,真正成为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二要加强学法用法。认真学习《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学习司法理论,掌握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方面的知识,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三要认真履职工作。在履行陪审工作中,要敢于作为。依法行事、大胆行使陪审员的权力,监督好每个诉讼环节,促进合议庭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确保在“阳光”下审判,使审判程序更加规范,审判结果更加公正,让法律的“天平砝码”更加精准;要善于作为。坚持“不陪衬、不盲从、不走过场”,善于在庭前阅卷中找“疑点”,在庭审质辩中记“焦点”,在合议评审中表“观点”,在笔录签名中查“盲点”,在裁判结果中看“观点”,协助法官更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努力提升自身陪审水平;同时,要求法院要用制度用人,防止用不好人,用少数人或者不用陪审员。要拓展作为。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法律宣传员,通过参与审判活动,将一些典型案例在人民群众中进行法制宣传;当好义务调解员。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做一名优秀的护法卫士、和谐使者。
选任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省、市法院的规定和文件要求进行。在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指导、协调下,区法院周密部署、精心准备,经过发布选任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察考核等选任程序后,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任命。
此次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不但充实了法院审判力量,而且将会为区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推动司法民主,提升审判工作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积极的作用。这31名同志,来自我区社会各界、各层面、各部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机关干部,也有教育、卫生等专业人士,还有社区干部和普通群众。增补后,我院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了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