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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梅里斯法院:“四项举措”确保立案不求人

  发布时间:2019-03-18 10:28:07



    为贯彻落实“打官司不求人”的指示精神,梅里斯法院立案庭组织全庭干警开展了关于立案不求人的研讨会。为了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院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便民举措,下一步立案庭将继续落实法院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好“四零”服务承诺,给群众以方便。确保当事人立案不求人、审判不求人、执行不求人。

一、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规定,立案不求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当场立案,当场开具诉讼费缴费单,当场缴费,对材料不全的当事人,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的材料,指导当事人做好相应的立案准备工作,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减少费用和损失,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诉前保全不求人,严格按照省院及中院的文件要求,对于提出诉前保全申请的,提供保函,缴纳保全费的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做出保全裁定。

三、为适应本地少数民族特点,诉讼服务中心双语导诉人员,通过宣传,让社会各界群众充分了解打官司不求人。

四、凡事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及时办理司法救助措施;开展便民、利民立案措施,逐步开展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对行动确实不变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

梅里斯法院“四项举措”充分保证“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之立案不求人”由承诺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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