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与王某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法官在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王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在对王某财产调查时,发现其名下有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随即对车辆进行了查封,此后,执行法官多次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对该车辆进行查找,但始终无法找到车辆下落。执行法官根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关于查控被执行人车辆的通知,将该车辆信息上报至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由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提交给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布控。
2019年11月22日12时20分,梅里斯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接到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的通知后,立即向局领导汇报,执行局局长朱英杰火速组织执行人员、司法警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发现驾驶该车辆的正是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当王某看到法院工作人员时,一脸震惊的说:“想不到你们法院还会让交警扣我的车,执行力度真强啊!”执行人员随即向王某宣读了扣押裁定书,受到震慑的王某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并主动配合执行,随后,执行人员与交警进行交接,法警将车辆扣押回法院。
据悉,这是梅里斯区人民法院首辆由交警协助查扣的被执行人车辆。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联动机制的建立,打破了以往传统办案模式找车难、扣车难的局面,实现了对被执行人车辆的网上查找和网上控制。公安机关将高效快捷的现代化信息手段运用到执行案件中,与社会各部门共同发力,精诚协作,共同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