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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法院:网络平台促和解 办案防控双成效

发布时间:2020-03-14 14:06:58




    “经法院执行员主持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即被执行人梁某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申请人刘某执行款5000元”,执行员将最终执行结果敲定通过网络平台利用微信发出后,随即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一一回复:“同意”!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

    这是一起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梁某(女)借款合同执行案件,本案标的10000元,申请人立案后多次催促法院执行员立即执行,态度流露要刻不容缓,并强烈要求对被执行人梁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承办法官潘瑛接待后承诺立即了解案件情况。经过调查得知双方当事人均是莽格吐乡村民,是同乡、是多年交情较好的朋友,而且双方当事人两家子女当初是恋爱关系后分手。在2017年1月13日以后,被执行人梁某因经营客车运营生意多次向刘某借款,申请人出于对被执行人的高度信任共出借近8万元,有的钱款是在两家子女恋爱关系结束后出借的。现在申请人出于误解认为被执行人梁某就是赖账不还才起诉和申请执行的。执行员还了解到,被执行人梁某因购买客车和运营线路确实投入了大量资金,其丈夫身患重病(肝癌)治疗一年多,家庭支付了大笔医疗费,目前家庭经济状况对于执行款的给付有难度。申请人在疫情期间执着关注执行请求的进展。

    执行法官把握了本案的“症结”就在于误解,要想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必须消除误解。由于疫情期间严格管控,考虑疫情期的特殊性,为防止聚集避免传播和当事人不能随意出行更不能到法院的实际因素,于是通过手机微信平台作执行和解工作,于是先从申请人的思想、想法入手与申请人谈心交流,从双方朋友关系多年真挚情感可贵到彼此情感的升华相互信任,到大量钱款往来当初都是出于帮梁某经营,让梁某经营好过好,出发目的和出发点都难能可贵,现在梁某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尤其丈夫患病是实际请他理解,并征求他意见给梁某周转资金的时间,申请人被说服了。同时发出微信要求梁某一定要珍惜刘某的信任、好心,不能因刘某主张权利要钱就视为仇人,不可辜负当初的情谊要讲诚信,两家子女恋爱结束后还能有钱款往来说明朋友感情基础相当深厚,这种情谊是无价的!梁某被说得心服口服,微信回复一定尽力还,随即将一笔购车零件款5000元存入了法院执行局账户,并恳请法院协助作工作,余款5000元在六月末全部给付。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相互理解,在微信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处理方法既符合疫情期间的防控要求,又减轻了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费用支出,同时尽可能地实现了当事人的诉讼利益。

    案件无论大小,群众利益均无小事,只要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就是我们执法人秉持公平正义积极努力的追求!我们要与当事人一道在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让相互信任、理解包容、彼此真诚的价值取向回归无需法律衡量的情感情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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