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3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组发现以下问题:
1. 理论学习流于形式;2.党的政治意识弱化;3.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4.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5.审判职责履行不到位;6.不担当、不作为,形式主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7.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好;8.执纪监督不严;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10.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不严肃;1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12.民主氛围不浓;13.干部队伍活力不足;14.机关党建工作抓的不实;15.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意见: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好主题责任,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积案多、审判质效底的问题;严肃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司法公正;三是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坚决打击执法不公、利益输送、包庇纵容、虚假诉讼、贪赃枉法、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