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里斯法院的民事法官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使行同陌路的双方当事人亲情回归,也使年迈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韩某某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人,育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家。老伴过世后,老人一直自己单过,为了给子女减轻负担,便找个后老伴,在和后老伴一起生活期间,也不用子女拿赡养费。老人得了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后老伴便与老人分手了。老人被女儿接过来照顾,老人的女儿要求哥哥拿养老费,嫂子却不同意给老人拿养老费,两家发生矛盾,对老人养老互相推脱,老人认为,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两个子女,却不赡养自己。老人纠结后,便一纸诉状将两个子女告上法庭。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老人的两个子女取得联系,约到法庭,听取双方的意见,弄清了发生赡养纠纷的原委。便从法律规定、亲情关系、社会影响三方面入手,清法并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深入分析,耐心说服引导,释法明理,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亲情最终战胜分歧,两个子女与老人达成和解:老人与女儿一起生活并由女儿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老人的两个子女每人每年给老人赡养费4 000元,老人今后的医疗费由两个子女均担,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结束后,老人用含糊不清的声音,感动说:“谢谢法官,我的养老问题解决了,我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辛苦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