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工作是法院做好全面工作的基础、保障和动力。多年来,梅里斯区法院党组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努力将法院党建工作纳入制度化、规划化、科学化轨道。一是着力完善管理机制建设,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党建工作巡查制度、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党务干部培训制度、党建工作交流等具体的党建管理制度,建立目标分解制度,实行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三级工作任务分解,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建立了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作为年度整体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着力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设,增强队伍的生机活力。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院党组带头学习,院领导带头讲党课,每周五下午是雷打不动的学习日,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坚持将能力培养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技能。三年来,梅里斯区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了对全院干警进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专项培训,共计72次。三是着力完善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实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通报、重点案件评查制度。实施案件执行分段实施制度,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实行评估、拍卖、鉴定归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的模式,强化了对评估、拍卖、鉴定的监督管理。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部分裁判文书已经实现网上公开查询。开展“廉政教育日”和廉政文化主题活动,积极落实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