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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为民办事年|交通事故引纠纷耐心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2-04-19 15:39:17




    2021年11月24日,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组织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问题,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家属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11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曹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齐富公路25公里加200米处时,与前方同方向许某某驾驶的四轮拖拉机运输机组相撞。造成被害人许某某死亡。经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梅里斯大队认定:曹某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许某某无事故责任。被害人家属孟某某、许某某等人向梅里斯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调解过程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阅了案卷,联系双方家属了解了双方的基本情况。庭审时,被害人家属许某某等人情绪激动,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面对高额赔偿款,被告人真诚悔罪并向被害人家属等人赔礼道歉。

    庭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害人家属失去至亲的痛苦,多次通过电话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家属进行沟通,一方面规劝被告人家属要理解被害人家属失去家人的痛苦,向对方赔礼道歉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予以积极赔偿和一定的补偿,另一方面对许某家属表示同情的同时,也向其阐明法律赔偿范围,考虑被告人家庭的实际赔偿能力,努力多做调解工作。

    为了尽快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再次组织调解。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人情、析形势、释法律的方式,再次开展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引导被告人家属再次当场赔礼道歉、筹款赔偿;另一方面引导被害方合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苦口婆心下最终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此案顺利调解,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得到及时兑现,被告人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体现了法官急群众之所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质效的司法担当,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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