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法律,心中有百姓,司法公正,心系百姓我们一直在路上...
2021年5月20日20时50分许,刘某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齐梅公路山西向东行驶至19公里+200米处时,由于刘某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驶时对前方道路情况观察不周,造成当同方向停路边的李某某的轻型厢式红色货车相撞后,轻型厢式红色货车与死者张某某停放在道路上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张某某当场死亡。家庭成员无法接受事实。
此次交通事故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由翟峰法官审理,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在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辩基础上,结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查明了事实,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法官并不是一判了之,为了根本解决当事人的困难,积极与被告沟通督促尽快履行义务,最终一起困扰原告一年多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法官办案的肯定,朴实的话语也是对法官的鞭策,法官们表示将继续践行“公正司法、公道人心、司法为民、心系百姓”作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