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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法跑在前·致敬模范年|“榜样在身边”(十)以担当诠释忠诚,以实干书写答卷——王凯博

发布时间:2022-11-07 12:15:42





    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引领作用,弘扬“工匠精神”,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评选出“身边的榜样”,弘扬正能量,鼓励优秀法官、干警,激发全院干警工作热情和内核动力。

    人物简介

    王凯博1994年出生,2016年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梅里斯区人民法院,现任梅里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

    着装整齐的她每天早早地来到自己的工位上,做准备工作,当八点半诉讼服务中心的大门一开,长长的队伍就排在了她的窗口前面。“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窗口,是当事人来诉来访的第一道关口,是法院对外的名片。”这是王凯博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深知窗口工作的重要性,每日践行着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初心和使命。这个90后的年轻女干警,处处体现着人民法院耐心、专业、细致、真诚的形象,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民商事立案审查对所有的案件都要确定管辖和案由并进行分流。案由体现一个案件的基本性质,管辖决定一个案子是否由本院审理,一本快要被翻乱的民事诉讼法和案由书是王凯博最好的“朋友”,随时都可以看见她捧着这本工具书在翻阅。对于特别复杂难以确定案由的案件,除了查看相关案例及法律法规外,她还随时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咨询。

    工作中,王凯博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文明。在进入立案程序前,她重点引导当事人采用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实质性化解民事争议;对当事人要求立案的,及时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如有诉讼请求不明确或者其他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充分释明,所缺材料非法定条件限制的,本着“容缺受理”原则先行立案,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要补充完善资料;对我院无管辖权的案件,王凯博都会耐心地查阅法条,查找相关司法解释,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程序,同时也会尽可能地加强与兄弟法院的联动,让当事人少走弯路,少跑路;对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当事人,他及时引导至法援律师处,让当事人接受诉前咨询和指导。

    窗口的工作枯燥繁琐,但王凯博每次都能尽其所能做好解释工作,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引导分流来访人员,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窗口工作做好了,也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她以实际行动在服务群众,在平凡的岗位上体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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