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我们的成长离不开老师们的教育和培养。参加工作,需要孜孜不倦的学习,更需要有好的师父带着你学习业务知识,告诉你那些课本上学不到却非常有用的实战经验,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就有这样一对师徒。
师父:德婧,38岁,梅里斯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自参与工作以来,她兢兢业业地把根深深扎在基层,无怨无悔,孜孜以求,作为一名少数民族基层法官,在审判事业中以工匠精神要求自己,忠于岗位使命。
徒弟:张煜莹,27岁,梅里斯法院立案庭书记员。平时乐于助人,怀进取之心,但进法院的初期还是一个法院业务的小白。
自我院开展“师徒传帮带”活动以来,师父德婧成为徒弟张煜莹的第一个引路人。师父,一路工作艰辛,积累下丰富的工作经验;徒弟,青春热血,勇于用自己的汗水续写法院干警新篇章。这样的一对师徒,在法院审判的天地里教学相长、共同提高,也因此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从来到立案庭任职书记员的第一天,师父就耐心的告诉徒弟小张一名法院干警身上肩负的职责和使命,还在工作上、生活上提醒她需要注意的一点一滴,帮小张初定了工作方向,打消了畏难情绪。可“纸上得来终觉浅”,缺乏实践经验,师父时刻带着小张,不管在开庭前后、还是在下乡的过程中都会将书中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进行讲授,用她的敬业精神感染着小张,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引领小张一步步地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书记员。庭前准备、开庭记录、下乡送达、装订卷宗,小张逐渐掌握了每一项书记员的应具备的技能,并不满足现状,继续学习,日渐熟练。
师徒关系是一种传承。对于徒弟来说,“进了门、入了谱”,就能在这个“大家庭”中找到自己的角色位置,从而产生一种让人温暖的归属感。有人曾这样描述“师徒传承”:师父在下面,肩膀给了徒弟,徒弟踩上去;徒弟又变成老师,再把肩膀伸给自己的徒弟,又一个徒弟踩上去。就这样,徒弟踩着师父伸给他的肩膀,慢慢成长。这对师徒在平凡的岗位尽职尽责,建起互通互信桥梁,用一片赤诚做好法院工作,竭力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