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赵月,女,1988年12出生,2012年10月考录至梅里斯法院工作,担任达呼店法庭法官助理职务;2014年7月进入执行局,担任执行局内勤、法官助理。
一、恪尽职守,热爱学习
在梅里斯法院工作十年来,赵月同志始终认真学习研究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作为一名法院助理,熟练操作审判执行系统、严格遵守审判执行程序、严谨规范制作整理卷宗;在兼任指挥中心内勤期间,按时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协调执行案件分派、管理办案流程节点、监督执行质效指标、加强执行工作宣传。该同志在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调研任务的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调研,寻求解决方案;作为内勤,在执行工作宣传方面,负责完成上级法院每月两篇宣传报道任务,并积极在本院公众号投稿,对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大型执行行动宣传报道,其制作的“失信曝光平台”,点击率超过一万次。该同志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各项活动,曾获得全市法院知识竞赛团体第三名,并代表中院参加省院决赛并取得荣誉。
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赵月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始终牢记欲望的背后是陷阱,贪婪的尽头是毁灭,自觉养成节俭朴素的好习惯,不贪图享受,不讲阔气,不摆排场,不相互攀比,不搞特殊化,切实做到了寡物欲、忌挥霍、不贪占。该同志时刻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古训,从细节严起,从小节做起,从个人兴趣爱好防起,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育清廉的家风,勇于弘扬正气,敢于抵制歪风,以良好品行树威信,以干净底气树正气,争做“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自觉维护者。
三、司法为民 勇于担当
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审判事业,这是一名法官必备的职业操守,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也是一名法官必备的素质。个人的成长进步离不开党的培养和领导的帮助,离不开严于律己、勤奋务实、积极奋进、勇于开拓的法院人的精神,离不开集体传递的团结的、友爱的、积极的、向上的正能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赵月同志将继续保持昂扬的斗志来面对繁重而又紧张的审判工作任务,为新时代的司法事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