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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民族共同体意识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发挥少数民族陪审员优势 积极化解少数民族当事人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2-12-29 14:18:14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注重尊重和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心理、传统文化、思维习惯、民间风俗,充分发挥少数民族陪审员优势,不断探索打造适合少数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的特色司法审判模式。

    一、注重选任少数民族陪审员,架起法院与群众的连心桥。向社会公开选任14名少数民族陪审员参与法院审判工作,结合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来自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独特优势,他们社会经验丰富,在调解时,能够与群众直接接触、交流,解答问题,为法院和群众架起了一座座连心桥,少数民族陪审员近三年参与民商事、刑事庭审198件。

    二、少数民族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畅通当事人诉讼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成立“老范调解室”,由少数民族陪审员兼任调解员,近三年调解案件580件,成功率达94%,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职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成立少数民族审判团队,精准服务人民群众。抽调少数民族干警组建涉少数民族案件的民事、执行审判团队,形成“121”的团队办案模式,即1名少数民族员额法官、2名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1名书记员,承担办理梅里斯法院涉少数民族的民商事、执行类案件,全力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和谐与团结,有效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践行司法为民审判原则,建立少数民族合议庭审判机制。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积极回应本辖区少数民族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研究制定《少数民族合议庭审判机制》,更好地依法保障本辖区少数民族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不断推进司法为民新实践。

    五、推广“入乡随俗”式巡回审判,就地化解人民群众矛盾。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群众易于接受的巡回审理方式以及纠纷解决办法,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打破司法被动性,落实司法为民和诉讼便民、利民原则的具体举措,让当事人少跑路,极大方便群众诉讼活动,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

    六、专题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提升少数民族陪审员参审能力。每半年开展一次陪审员业务培训,由民事、刑事法官分别就《人民陪审员法》《梅里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审判职责作用。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各行各业,社会经验丰富,熟知本地民俗风情,他们以“无袍法官”的形象在司法民主、法制宣传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风俗,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的的调解优势,将法官讲法理与人民陪审员讲情理相结合,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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