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专题】之六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特点
发布时间:2023-02-07 14:21:32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提醒您: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呈现“下乡进村”趋势,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主要犯罪手法有:一是一些地方的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无实质性生产经营关系的人员吸收为合作社成员;二是有的合作社公开设立银行式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出具“存折”、“存单”,欺骗误导农村群众;三是有的合作社雇佣农村地区原有业务“代办员”,将农民拟存入银行的资金存入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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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刑庭: 0452-656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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