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好不好?”我们打趣地问当事人李某某。
“好,太好了,我4月23日提交的起诉状,27日就解决了,正好我要出门干活,我还想呢,过一阵开庭还容易来不了呢”
“你满意就行!”在一片欢声笑语中,“老范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3年2月15日,被告乔某酒后到原告李某某家砸门,原告拿棒子出门,被告逃跑,原告遂出门追赶,在梅里斯区消防大队西侧追赶到,被告用拳头击打原告脸部,造成原告眼部受伤。梅里斯区分局出警查明案件事实,对被告处以治安拘留7日并处罚金300元罚款的处罚。原告让被告应对自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主要责任,于2023年4月23日起诉至法院,请求某赔偿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9785.92元。
梅里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接到该案件后,通过认真审查相关材料,得到原告的同意,委派“老范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由于原告提供不了被告手机号,联系不到被告,范主任想到当时作出处罚的华丰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提供了被告的联系方式,调解员与被告沟通后,也得知被告喝酒冲动才动手的,现有悔意,询问可不可以赔偿金额降低些,主任得知被告的想法后,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详细讲解,劝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换位思考,各退一步。
在调解员范主任法理交融的疏导和坚持不懈的劝解下,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调解员也嘱咐被告,以后遇到任何事,不要想着用你的拳头解决问题,三思而后行,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