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调处化解辖区百姓矛盾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将“三官一律”充分发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法官开展“三官一律”工作,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位。用心办好案,用情办实事,凝聚社会治理新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近日,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买卖纠纷得以成功解决。
梅里斯区法院达呼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从双方矛盾焦点入手,圆满化解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谢某与被告裴某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认识,双方通过微信、电话多次联系黄皮洋葱采购一事。2022年9月9日原告与被告一起在被告所在丰宝村看了黄皮洋葱的货源,并且明确了质量标准。双方交易了第一车洋葱,后以微信约定第二车、第三车洋葱装车过秤后先付款后发货。9月12日第二车洋葱谢某付款后,裴某将第二车洋葱发出,谢某账户出现问题裴某将第三车洋葱过秤后,谢某未及时支付货款,双方电话中约定裴某先发货,谢某当日付清货款。裴某将第三车洋葱发车后,谢某当日未能付款。9月13日,第二车、第三车洋葱已经运到河北省境内,谢某仍未付第三车洋葱款,被告裴某就将第二车、第三车洋葱调回,两车洋葱均卸到被告裴某家中,后降价出售,双方发生纠纷。
因原告谢某居住在重庆市,在互联网上起诉至我院,要求被告返还第二车洋葱款并赔偿损失。我院达呼店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被告裴某在接到起诉状后又提起了反诉,不同意返还第二车洋葱款,且要求原告赔偿其损失。承办人刘法官通过阅卷仔细研究案情,电话与原告进行勾通,与被告面谈,了解案情找到矛盾焦点。认为本案双方均存在违约行为、均有过错,原、被告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但双方积怨很深,矛盾很大,法官主动为双方化解矛盾,达到审判的最佳效果。且双方均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向双方讲解法律规定,劝解双方摒弃前嫌,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握手言和,通过法庭调解达成协议;撮合双方今后继续合作,共同在洋葱交易中挽回损失,达到共同富裕。原告谢某被感动给刘法官发微信称:“在这里叫您一声大哥,您的工作及为人态度,让我佩服。谢谢!”
2023年7月10日为方便原告,以线上方式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经双方同意进行了调解,原告谢某主动放弃要求被告裴某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并同意赔偿裴某的一定损失;被告裴某同意返还部分洋葱款,自己也承担一部分损失。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裴某返还原告谢某洋葱款一万元,并当庭微信转给原告,一次性给付完毕。双方还约定今年继续合作,原告今年仍到被告地找被告代理收购洋葱。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小案事不小,妥善化解每一齐纠纷,公正审理每一齐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都是对群众司法期待的有力回应。一件件看似不太起眼的小案,件件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和效率的期盼。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