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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新“枫”景丨公正执法,做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发展“枫桥经验” 广开解纷之路

发布时间:2024-01-02 11:14:18


发展“枫桥经验”

近年来,随着各类纠纷的增多,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坚持在委领导下,有效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优势,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推动各项指标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项目。聚焦农村耕地、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纠纷多发领域,不断完善“四所一庭一中心”一站式联调联动模式真正将矛盾就纷纷化解在基层,打造“枫桥经验”乡村版。




近日,梅里斯区人民法院达呼店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提供劳动者受害纠纷的案件,被告刘与原告为朋友关系,知悉原告常年从事烘干塔塔长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2022年12月17日被告刘与被告齐齐哈尔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被告刘提供场地及保障设备使用,被告齐齐哈尔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其烘干塔进行业务开展。被告刘因并不具备烘干塔操作能力,遂在聚餐时向原告发出要约,请求原告到其经营的烘干塔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日结。原告当即表示愿意接受该要约,并到被告刘的烘干塔场地上班。2022年12月15日首日开工时被告对原告及第二被告张某表示,烘干塔并没有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保障,因此作为保障烘干塔运行的二人,同时要进行必要的设备维护。之后,要求二人上塔将传送带进行更换。得到指令后,二人及一名辅助人员上塔更换传送带,在全部更换完成后第二被告人张某先行离开传送带附近,并移动至电源处接通电源,导致没有离开传送带的原告手指被压断,从而送医治疗。现原告要求三被告赔偿住院期间的医疗费。

被告刘某不同意承担责任,刘某认为是原告违反操作规程,原告有能力规避风险,因为原告曾任烘干塔的塔长,熟知烘干塔维修的操作规程,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还用手去推传送带导致受伤被告张某认为他和原告王受被告刘雇佣,为刘修理烘干塔,应该由被告刘某承担责任被告齐齐哈尔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原告因为违规操作财受的伤,应该由原告自行承担责任。

三被告都不同意承担责任,双方当事人处于僵持状态,原告也不肯让步。达呼店人民法庭刘法官经过庭审调查进一步了解事实经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刘法官的耐心调解与劝说,双方当事人有些缓和,可以在法官的劝说下心平气和的谈一谈,同时同意调解结案。就在调解的过程中三被告因为承担医疗费时又有了冲突,刘法官继续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的劝说,经过刘法官的劝说原告同意了让步,三被告也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并且当场给付原告医疗费20000元,最后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离开。

虽然这是一件小小的民事纠纷案件,可是刘法官却认真对待,耐心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且能够做到公平、公正。能够让来时气势汹汹的当事人最后带着满意的笑容回去,刘法官能够妥善处理案件不仅在于他有多高超的办案技巧,而是在于他与当事人言谈间所散发着的那份善意与随和。

下一步,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多元解纷优势,不断用公正和温暖践行司法为民情怀,持续释放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能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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