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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3:55:38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对被执行人邢代成采取悬赏公告执行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静安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92年2月20日

    身份证号:230205199202200614

    未履行标的:277,496.79元

    住址: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榆树屯镇霍托气村五家子277号。


    为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现对被执行人王静安采取悬赏公告执行措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如提供被执行人王静安本人具体下落线索,并经本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00元奖励; 

    二、如提供被执行人王静安有价值线索的可供执行财产,经本院核实执行后,使财产得以执行冻结、查封措施后,按当时控制财产价值的比例10%支付奖金。

    公告有效期:2023年12月14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时止,本案执行终结时本悬赏执行公告即时失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奖励: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的,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提供财产其财产线索进行登记,并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 0452-6564223

联系电话:0452-6564223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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