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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里斯法院·每月一案丨谁领了“社保金”?

发布时间:2024-10-20 13:53:06


    近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新闻夜航》栏目报道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参与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调处纠纷。

    本次四所一庭一中心联动调处的纠纷中,莽格吐乡的20余位村民在明知家庭成员中享有社保资格的亲属去世后通过冒名的方式,继续领取社保养老金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追缴。在此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享受各项社保待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以身试法,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麻烦。

    法官冯晓帆: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应当及时向社保机构申报注销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当报不报即为隐瞒,继续领取保险金的行为就是冒领。社会保险基金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骗取社保基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是一种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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