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预决算公开

 

少年军训猝死再次敲响立法警钟

  发布时间:2016-08-25 10:52:01


    8月13日,陕西泾阳县泾干中学一名16岁的少年军训期间猝死。事发前两天,泾阳县气象局已经发出高温黄色预警,而该学生曾出现中暑症状。在学生猝死当天,泾阳县气象局发布更为严峻的高温橙色预警,在酷暑下,学校依然在军训……(8月19日 《华商报》)

  16岁少年的不幸令人扼腕叹息,这场悲剧留给我们的不能仅仅是生命逝去的那份沉重的悲情,最重要的则是如何有效防范军训中类似悲剧的重演。大学生和高中生的入学军训是兵役法明确规定的法律义务,但是兵役法的规定非常简略,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具体到军训如何开展至今尚无统一规范性的立法,从陕西少年军训猝死事件就能看出,负责承办军训的学校就是根据学校领导的意愿开展军训,即便是出现学生军训猝死事件之后,高温预警级别提升之后,发生猝死事件学校的军训依然继续进行,该校校长甚至表示总不能因为一个学生出事了就打乱我们的工作安排。

   陕西少年猝死的原因主要就是高温中暑,学校既没有在宿舍安装风扇,也没有督促指导学生做好防暑降温。更不可思议的是校长不知道什么叫“高温预警”,教育局长不熟悉“高温预警”,主要领导的这种意识就让军训安全被严重忽视。锻炼青少年学生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精神是军训的重要目标之一,这种精神的锤炼必须建立在高强度、高难度的训练基础之上,所以就导致实现军训价值目标与保障被训学生安全之间出现矛盾,加上缺乏学生军训实施细则的相关立法,领导意识就会无限放大军训价值而忽视军训安全,出事学校校长的那句“不能打乱工作计划”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既然军训价值目标与学生安全存在矛盾,那么就应该以立法规范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解决或缓解矛盾,坚决避免管理上的人祸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将学生军训以立法的方式进行规范,就是要明确军训什么情况下能够进行,什么情况下必须暂停,学校应该提供怎么样的后勤保障,最重要的则是明确如何追究相关责任人因为管理不当造成意外伤害事件的法律纪律责任。

  在报道当中这位不知道什么是高温预警的校长则认为学生猝死属于意外事件无法预防,这样的表态就是认为学生猝死与学校毫无关系,推卸责任的态度十分明显。因此当军训缺乏具体明确的规范时,任何借口都能成为推卸责任的理由,这起少年军训猝死事件当中,学校方面的管理明显存在问题,最让人难以置信的就是校长竟然不知道什么是高温预警,这样的校长和少年的不幸都再次敲响军训立法的警钟,如何让少年的逝去生命成为推动立法的悲情力量,应该引发社会各界的深思,毕竟我们都会有要参加军训的亲友,如何在保障生命健康不受伤害的前提下锤炼意志,已经成为亟待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王雪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