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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等子欲养而亲不待

  发布时间:2016-10-13 09:19:49


    进入法院工作已经6年有余,我一直从事民事审判,让我感触最深的还是发生在父母子女之间的赡养费纠纷案件。

    曾承办过这样一件赡养费纠纷案件:一对均已年过八旬的老夫妻将五个子女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共同支付两原告每人每月生活费2000元。诉请的事实和理由为,两原告因老宅被拆迁,安置房未竣工,现居住在小儿子家。小儿子让他们居住在一楼阴暗潮湿的库房里,大儿子、二儿子则拒绝支付赡养费给两原告,故两原告将五子女一同起诉至法院。

    为了能深入了解各当事人的实际居住情况,我们决定现场送达。在送达过程中了解到许多起诉状之外的情况。出乎意料的是,五个子女中除了小女儿远嫁他乡外,其他的都生活在县城内,四个子女在县城中均有一栋楼,每家的生活条件均不错。那为何二老要居住在小儿子家?还将所有子女一同起诉至法院?

    大女儿对我们法院工作人员的到来感到十分意外和气愤。她说,按照当地习俗,女儿出嫁后,无需再赡养父母,养老的责任自然应当由儿子承担。

    大儿子则认为父母偏心,将最好的一套房子分给了小儿子,就应该小儿子赡养二老。二儿子说,原先父母也是在三个兄弟家轮流生活,后来因为房屋拆迁款分配过程中出现纠纷,二老就生活在小儿子家里了。我们又电话联系小女儿,小女儿对三位哥哥不能好好赡养二老的事情十分气愤,对于要自己承担生活费没意见。

    为了核实真相,我们又联系了社区工作人员,他们表示各被告的陈述基本属实。关于他们一家的纠纷,居委会也曾组织调解过,但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就不了了之。考虑到社区工作人员对各方情况较了解,我们希望在开庭的时候社区能安排工作人员旁听,看看能否在庭审中再次调解。

    开庭当日,各方当事人到庭,同时也有很多街坊邻居前来旁听。庭审中,老母亲讲到,以前条件艰苦的时候,辛苦抚养几个子女,想不到老了老了还要与他们对簿公堂。老人讲到这里,老泪纵横,几个子女也低头不语,旁听人员议论纷纷。看到这样的场景,我们决定休庭半小时,将当事人及社区工作人员安排在会议室,希望各方能协商解决。

    我们首先与大儿子沟通。他对赡养二老也没什么异议,就是觉得父母财产分割不公。我们对其晓之以理,告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他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社区工作人员对其动之以情。在我们耐心劝说下,大儿子召集几个兄弟姐妹,达成一个方案:老二家二楼安排两间屋给二老住,大儿子、小儿子每月给二老2000元生活费,不对两个姐妹做要求。二老满意这个方案,并撤回了对几个子女的起诉。自此,这起赡养费纠纷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结局。

    对于赡养费等家庭纠纷,查清事实并适用法律进行裁判并不困难,而且能高效率结案,但矛盾是否真正化解未可知。对于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的解决,我认为,应当不怕麻烦,多深入基层,多走访,并借助诸如乡政府、村(居)委会、邻里乡亲等力量,充分考虑当地习俗,巧妙化解矛盾。这样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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